河南李怀亮民事赔偿案开庭 妻子想好好过日子

2013年07月25日04:19  南方都市报

  南都讯 记者王世宇 实习生唐骏垚 昨日上午,河南省高院在平顶山中院开庭二审杜玉花诉李怀亮民事赔偿案。在今年4月重启的河南“死刑保证书”案中,李怀亮因“疑罪从无”被判无罪,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但随着近日被害人家属的附带民事上诉被受理,李怀亮再次面临庭审:被害人家属杜玉花、郭松章要求李怀亮赔偿15万余元。法庭并未当庭宣判。

  刑事被判无罪 面临民事赔偿

  昨日上午8时左右,李怀亮在女儿、姐姐等人的陪同下来到平顶山中院。南都记者从双方律师处了解到,昨日的庭审是不公开庭审,持续了约2个半小时。

  双方律师均认为,这起案件能得以开庭审理相当罕见。杜玉花的代理律师透露,她接手此案后曾咨询多位律师界的专家,均表示此前没有遇到过这种刑事被判无罪的被告人,又面临民事赔偿。

  多名律师告诉南都记者,此案的刑事部分因“疑罪从无”理念,已有定论,没有确凿证据能支撑李怀亮杀人。被害人一方提起附带民事上诉,在民事举证上就显得颇为困难。

  杜玉花的代理律师认为,刑事案件有“疑罪从无”的标准;而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“高度盖然性”,证据要求标准低于刑事案件。

  在庭审中,原、被告双方进行了三轮交锋。李怀亮的代理律师王永杰说,杜玉花将此前证据拿出来出示,并对是否适用疑罪从无原则、原审判决管辖是否违法、无罪是否需承担民事责任等提出质疑,双方进行了辩论。

  杜玉花的代理律师告诉南都记者,他们对原有证据进行了深入研究,发现里面以前没有注意到的问题,从证据链条角度向法庭提交新的证据材料汇总。

  妻子回家“打算好好过日子”

  今年4月25日,李怀亮被宣判无罪,当庭释放。6月3日中午,李怀亮多年在外地打工的妻子乘坐广州直达平顶山的大巴回来。这天中午,李怀亮正式向平顶山中级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。

  在被羁押的12年间,李怀亮的旧宅已经荒废。在女儿都嫁人后,他的妻子离开了家。

  李怀亮的姐姐李爱梅表示,离家这几年中,李怀亮妻子回来过几次,住在大女儿那边,每次回来都会买点礼物带给亲戚。

  父亲出狱之后,李怀亮的女儿将这个消息告诉母亲,希望她能回来。随后李怀亮和妻子在叶县县城里租了房子。“她在家里住了十多天,不到半个月,表现还可以。”

  李爱梅表示,关于国家赔偿,家里人都商量过,包括李怀亮妻子。

  5月14日,李怀亮妻子再次返回广东东莞。“工厂那边扣着她一个月的工资,她要去拿回来。等到9月份合同到期,她就回来了。”

  “她打算回来好好过日子”,李爱梅说。

(原标题:李怀亮民事赔偿案 昨日再开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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